关于做好太阳成集团tyc234cc 2018年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12-06浏览次数:224

各系团总支、团支部: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也是团组织加强自身建设的需要。为了做好我校的推优工作,加强对要求入党团员的党员意识培养,校团委根据《太阳成优秀团员推优入党制度》,结合我校共青团和学生党建工作的实际,对2018年推优工作布置如下:
一、推优条件:
    1、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熟悉党的基本理论和知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我校注册的年满18周岁的团员,主动要求进步,已递交入党申请书。
    3、遵守团的章程,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群众基础好。
    4、学习目的明确,学习认真刻苦,学习成绩良好,近一年内无两门及以上课程考核不及格;
    5、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意识,积极参加校、系、班级各类活动。曾担任学生干部(包括校、系、班及社团)或曾获校级以上荣誉奖励优先推荐。
    6、接受过“青马工程”培训,取得结业证书的,优先推优。
    7、未参加过社会实践的同学原则上不予推荐。
    8、在校期间内受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者,被处分尚未解除者不予推荐。
二、推优名额分配:
    1、推优工作以班级团支部为单位,推优范围为初专三年级以上和高专二年级及以上所有级班级团支部;
    2、本年度全校推优名额160人,其中:小学教育系53人,商贸与电子信息系19人,旅游与公共管理系21人,艺术与设计系16人,学前教育系45人,校级学生组织6人,请各系将推优名额分配到推优范围内的班级团支部。
三、推优程序:
(一)宣传组织阶段(12月10日前)
    1、各团总支向党支部和系主任专题汇报年度推优工作,争取系领导的重视、支持和指导,并在党支部的指导下,制定各系推优细则;
    2、召开班主任、辅导员会议,详细安排团支部、团总支推优工作。召开各班团支书培训会,明晰推优工作程序,掌握推优原则方法。各班组织学习推优工作通知和推优细则;
(二)团支部推选阶段(12月11日前)
    1、班主任、辅导员须全程参与班级推优工作,事前须认真细致考核有入党意愿学生的素质,指导班级团支部提名推优对象,指导团支部筹备召开支部推优会,将会议时间、地点和议程及时上报团总支。                                                                                                                                                 
    2、团总支根据支部实际情况,委派1—2名团总支委员参加推优会,解答同学对推优入党程序的疑问;
    3、由团支书负责主持推优会,推优开始前由团支书清点本支部到会成员,要求参加会议的支部成员应不低于本支部人数的2/3,否则不得推优或推优结果无效。
    4、由团支书向支部成员介绍推优程序:
    1)已经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学依次做个人陈述,明确表明入党意愿和动机,客观地剖析自身存在的优缺点;
    2)团支部成员根据积极要求入党同学的个人陈述及其日常表现,谨慎考虑后进行无记名投票;
    3)统计每位积极分子的得票数,得票不低于到会成员1/2的同学为本支部此次推荐的推优人选;
4)进行群众调查:在被推荐人回避的情况下,支部其余成员对其优缺点进行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的讨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群众代表评议情况”。
5)会议结束后,及时填写《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一式三份上交团总支。
(二)团总支评议公示阶段(12月20日前)
    1、综合评议
    在各支部材料上报后,团总支要在党支部书记的指导下召开评议会议,参加支部推优会的总支委员首先汇报所参加支部的推优情况,然后全体委员对各支部推优工作进行评议。对不符合程序和原则的,要求支部重新推优。
    2、名单公示
    团总支评议结束后,将评议结果在学校公示三天。对评议结果有异议者,应及时向团总支反映。团总支做好保密工作的前提下,对反映情况进行调查。如果反映意见较强且情况属实,则暂缓推优,所在支部不再增补推优名单。
    3、上报名单
根据公示结果团总支签署意见,将《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一份留存,其余两份《系团总支推优汇总表》、团总支推优评议会议记录、入党申请书复印件、奖惩情况和参加社会实践证明材料等资料交校团委。
(三)校团委审核推优阶段(12月24日前)
    1、资格审核
    校团委认真核对推优对象入党申请书、申请入党时间、学习成绩、参加活动、奖惩情况,审核推优对象是否符合推优条件;并进行理论知识笔试考核,考试成绩达到及格校团委将审查结果在学校公示三天,并认真核实公示意见。
    2、推优对象座谈
    根据公示结果,校团委组织推优对象座谈会,进一步增强推优对象党性,明确入党动机,坚定加入党组织的信念,推优对象上交书面思想汇报。
    3、推荐考察培养
    校团委汇总推优对象材料,签署团委推优意见,报请校组织人事处审批后,转推荐对象所在党支部考察培养。
四、工作要求:
    1、各级团组织要深刻认识推优工作是团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要从政治高度,严肃认真地做好优秀团员推荐入党工作,使推优工作逐步成为我校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
    2、推优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各系团总支要在党支部的领导下,组织推优工作,及时汇报推优进度,按照党支部的指导意见推进推优工作。
    3、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严把质量。在推荐过程中严格把握推荐对象的质量,坚持党员的标准不能降低,坚持推荐程序不能简化,注重民主程序,结合民主评议,从严掌握,慎重推荐,对“推优入党”工作中出现的违纪问题将严肃查处,违反有关规定列入推荐对象的将予撤销,对有关责任者,应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要给予党纪、团纪处分。
    4、把握推优工作进度。本次推优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团组织要加快工作进度,在规定时间内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做好推优工作,规范填写、按时上交相关材料。
  
附件1:汇总表
附件2: 太阳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

 
共青团太阳成委员会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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