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全省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强化学校党政领导与教学一线的紧密联系,促进思政课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落实领导班子听课讲课制度,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师生头脑,进一步明确“思政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关键课程”的定位,特制定校、系领导干部深入思政课堂听课、讲课制度。
一.听课制度
1、听课人员及听课次数
(1)校级领导(书记、校长、副校长)每学期不少于2次;
(2)系部领导每学期不少于4次;
(3)教务处处长每学期不少于4次,思政教研室主任每学期不少于5次。
2、听课任务
(1)检查授课教师教学文件齐备情况和上课准备情况;
(2)了解授课教师是否能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没有攻击党和国家领导人、曲解国家方针政策,或者散布不利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的言论等行为。
(3)对授课教师的教学组织、教学内容、教学态度、教学水平、教学质量等进行评价,检查学生的学习、出勤、纪律情况;
(4)了解学生对教师教学工作满意情况;分析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3、听课要求
(1)党委书记、校长和其他副校长要主动联系一名思政课教师听课。
(2)各级领导听课之前应和思政教研室提前联系,由思政教研室安排听课时间和听课地点,以保证听课的覆盖面。
(3)听课领导每次听课后应认真填写《太阳成领导干部听思政课记录表》和《课程评价表》。评价要客观公正,真实反映教学的实际情况。要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对涉及到教学设施、教风、学风等方面的问题应及时与教师和相关部门沟通,使问题得以迅速解决。
(4)听课结束后,领导应将记录表和评价表交思政教研室,由思政教研室进行学期汇总,并上报省市相关主管部门。
二.讲课制度
1、讲课人员及讲课次数
本制度所指的上课领导包括:
(1)学校党政领导:每学期至少讲授4次思政课(可以专题讲座的形式开展);
(2)各系党支部书记:各系党支部书记每学期至少讲授5次思政课(可以专题讲座的形式开展)。
2、讲课范围、方式及内容
在全校学生中开展。每学期开学初由教务处根据各自的工作情况制定相应的讲座计划,以系及年级为单位,划分听课的班级。以思政课教材、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作为讲座内容。
3、讲课要求
每次讲座应按照教学两课时进行。讲课环节包括:课前准备、课堂讲授、教学实践、课后作业等教学环节,教务处在上课前一周检查专题课授课教案、课件等资料,期末进行成绩汇总。
本制度由思政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中共太阳成委员会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