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的文件精神和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经学生申请,班级成立评议小组,班主任(辅导员)组织学生民主评议、系部初审,拟评选出王东晴(高专19级会计班)和赵韦(高专19级电子商务校班)两位同学申报国家奖学金(参与学校评选),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三天,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9月22日--9月28日)与商贸与电子信息系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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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与电子信息系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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