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安徽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汪秀  发布时间:2023-03-17   浏览次数:282

各系部、处室: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编制2023年度高校学校科研计划的通知》(皖教秘科【2023】6号)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开始项目申报工作,请各系部、处室按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安徽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重大研究项目

(一)建设目标

聚焦国家和安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围绕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弘扬安徽精神,充分发挥学科专业优势,高校智库和哲学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的引领作用,吸收有关党委、政府部门和科研单位的意见,强化应用对策研究;围绕经济、政治、文化与社会建设,加快“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基本条件

社会信用记录良好,学风端正,具有履行项目负责人责任的能力,具有承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经历。

项目应聚焦国家和安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瞄准前沿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围绕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弘扬安徽精神、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充分发挥高校智库和哲学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的引领作用,注重吸收有关党委、政府部门和科研单位的意见,强化应用对策研究;围绕经济、政治、文化与社会建设,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重大项目主要支持解决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问题、政策问题和有关学科发展前沿的学术研究。重点项目主要支持解决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热点问题,由项目申请人结合学校办学定位以及个人兴趣爱好来设计。

(三)立项范围、申报与申报名额

1. 重点/重大科研项目的立项范围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高校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和实际状况,确定重点研究领域和遴选条件,并根据科研现状和往年教育厅科研项目立项和实施情况,科学合理确定项目总数。其中各高校需对围绕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重大思想观点、重大论断、重大部署,开展深入研究阐释的哲学社会科学专题项目单独给予相应指标,并在科研计划中予以说明。整体项目中40周岁以下的项目承担人比例不低于70%。

2.申报人填写《安徽省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重大科研项目申请书》,连同高等学校年度科研计划一并上报。

3.省教育厅组织专家根据学校年度科研计划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经公示后正式公布。

4. 申报名额:(1)重大项目1项,重点项目6项。重大项目主要支持解决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问题、政策问题和有关学科发展前沿的学术研究。重点项目主要支持解决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热点问题。

2)二十大专题重点项目1项。须围绕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重大思想观点、重大论断、重大部署开展选题

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重点/重大科研项目

(一)建设目标

设立高校自然科学重点/重大科学项目,在于强化应用基础研究,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和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重大突破,加强安徽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科研攻关。

(二)基本条件

社会信用记录良好,学风端正,具有履行项目负责人责任的能力,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重大项目主要支持解决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有关学科发展前沿的应用研究。重点项目主要支持解决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应用及应用基础问题,由项目申请人结合学校办学定位以及个人兴趣爱好来设计。

(三)立项范围、申报与名额分配

1.重点/重大科学项目的立项范围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高校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和实际状况,确定重点研究领域和遴选条件,并根据科研现状和往年教育厅科研项目立项和实施情况,科学合理确定项目总数,其中40周岁以下的项目承担人比例不低于70%。

2.申报人《安徽省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重点/重大科研项目申请书》,连同高等学校年度科研计划一并上报。

3.省教育厅组织专家根据学校年度科研计划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经公示后正式公布。

4、申报名额:重点项目3项。重点项目主要支持解决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应用及应用基础问题。

三、申报人及成员要求

1、目前凡有在研国家部委、教育厅各类科研项目(不含教研项目)的主持人不可以作为主持人申报项目,但可以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项目。被撤项的项目主持人两年内不得申报。

2、项目申报人所报项目应与其专业一致。项目组成员也应与项目的专业方向一致。如果确实需要非专业人员参与项目研究,参加人员也要与项目研究方向有一定的关联。

3、项目组确实需要校外科研人员参与项目研究的,其排名放在前5名之后。项目组成员总数不要超过10人。

四、材料要求

1、要严格按照申报书要求填写。

2、项目研究方向要正确,内容充实,拟突破的重点难点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可行。

3、经费编制一定要合理。根据项目申报书要求,请按申报指南中的所申请项目经费资助额度认真填写“经费预算表”(详见附件)。“经费预算表”将作为项目报销的主要依据。

4、项目申报人应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果发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则按学术不端行为处理,不仅取消此次评审资格,而且3年内不准参加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评审。

五、材料上交安排

1、3月28日上午11点前请所有项目申报者将申报书(用A4纸打印,一份)交到所属系部或处室。各系部、处室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项目材料的初审工作,并且对申报书的基本材料进行核实(尤其是对申报人资格、项目组成员组成、研究基础、经费安排等方面的形式进行审查),并在申报项目汇总表纸质稿上签字,加盖公章。

                                                                         
2、各系、处室务必于3月28日下午5点前将申报书(一份)、申报项目汇总表(一份)交给教务处王光利老师(不接受个人递交材料),同时将电子稿集中打包发送至jwc@tctc.edu.cn。逾期不予受理。

                               

                       教务处             

 2023年3月17日

附件: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编制2023年度高等学校科研计划的通知 - 副本.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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