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 知
各系部、处室: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1】63号)要求,结合《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皖教科【2017】2号)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开始项目申报工作,请各系部、处室按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推荐数
1、2021年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我校可推荐重点项目4项。每个项目学校资助经费2万。
2、2021年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重点项目,我校可推荐重点项目3项,每个项目学校资助经费6万。
二、项目要求
(一)人文社会科学项目
项目应聚焦国家和安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施实践问题,瞄准前言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围绕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弘扬安徽精神、推进基础地的引领作用,注重吸收有关党委、政府部门和科研单位的意见,强化应用对策研究;围绕经济、政治、文化与社会建设,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自然科学项目
项目应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推进“五个一”创新主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基础研究,强化应用基础研究,着力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和关键性技术重大突破,全面提升创新能力;围绕推动五大发展行动计划,高质量推进制造省建设,加强安徽国家战略新兴产业集群和重大战略新兴领域的科研攻关,着力加快数字经济、农业农村经济、网络按安全、绿色技术、中医药传承、食品安全等方面关键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三)申报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应避免与已立项的省规划办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复;申报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应避免与已立项的省科技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重复。项目申请人及项目组成员对申报项目要有一定的研究基础,有相关研究成果和资料准备,有完成研究工作必须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申报人及成员要求
1、目前凡有在研国家部委、教育厅各类科研项目(不含教研项目)的主持人不可以作为主持人申报项目,但可以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项目。被撤项的项目主持人两年内不得申报。
2、科学研究项目重点支持青年科研人员(40周岁以下)开展研究。本次项目评审推荐,人文社会科学项目(4个)和自然科学研究项目(3个)中,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青年科研人员主持的项目均不少于2个。
3、项目申报人所报项目应与其专业一致。项目组成员也应与项目的专业方向一致。如果确实需要非专业人员参与项目研究,参加人员也要与项目研究方向有一定的关联,且一定要有与项目方向关联的研究成果(提供材料),其排名放在前5名之后。如发现非专业人员排在前5名,或有3个以上非专业人员参与项目研究,均视为形式上不合格。根据我校教师专业分布实际情况,申报人和项目组成员的专业按文科类、理科类和艺体类来进行分类。凡在大类的均视为同专业,否则视为非专业。同专业的项目排名不受限制。
4、项目组确实需要校外科研人员参与项目研究的,其排名放在前5名之后。项目组成员总数不要超过10人。
5、申请者主持申请省教育厅项目不得超过1项,项目参与人最多只能同时参与两个项目(含本人申报的项目),经形式审查超过2项者取消申报资格。
6、项目申报人要征得项目组所有成员的同意,并让其亲笔签名(不允许代签);申报人和项目组成员均要签订《桐城师专科学研究项目承诺书》。
四、材料要求
1、要严格按照申报书要求填写,申报书正文中不得出现主持人和课题组成员的任何信息,否则视为形式上不合格,不予参与评审。
2、项目研究方向要正确,内容充实,拟突破的重点难点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可行。研究时间从立项通知印发之日算起,研究周期为2年。研究成果一定要明确,可以为专著(正规出版社正式出版)、系列研究论文(公开发表4篇以上与项目研究内容一致的论文,其中项目主持人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三类论文不少于一篇,自然科学研究重点项目至少1篇发表于中文核心期刊或省教育厅所规定的二类及以上期刊)、专利、研究报告(须提供市级以上部门的采纳报告)等。
3、经费编制一定要合理。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1】63号)要求,请按所申请项目经费资助额度认真填写“经费预算表”。“经费预算表”将作为项目报销的主要依据。
4、项目申报人应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果发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则按学术不端行为处理,不仅取消此次评审资格,而且3年内不准参加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评审。
五、材料上交安排
1、10月30日上午11点前请所有项目申报者将申报书(用A4纸打印,一份)交到所属系部或处室。各系部、处室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项目材料的初审工作,并且对申报书的基本材料进行核实(尤其是对申报人资格、项目组成员组成、研究基础、经费安排等方面的形式进行审查),并在申报项目汇总表纸质稿上签字,加盖公章。
2、各系、处室务必于10月30日下午5点前将申报书(一份)、申报项目汇总表(一份)交给教务处王光利老师(不接受个人递交材料),同时将电子稿集中打包发送至jwc@tctc.edu.cn。逾期不予受理。
太阳成教务处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A5579_1.01_皖教秘科〔2021〕63号 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