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4年政府采购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国有资产管理处发布时间:2023-07-25浏览次数:10

关于报送2024年政府采购项目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

为做好学校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编报,按照“先立项、后预算”的原则,根据安庆市财政局发布的《安庆市财政局关于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做好市直部门2024-2026年支出规划及2024年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宜财编〔2023434号】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使用学校经费采购的货物、服务、工程等均以项目形式申报。

二、报送方式

2024年各单位拟建项目以各系部、处室为单位报送。图文信息中心统筹全校信息化项目报送。

三、报送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政府采购立项工作的重要性。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稳步实施,提前科学筹划,合理预测,务必从严从细,避免漏报、错报,务必全面、精细、合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及时完成申报。项目立项审批前,项目责任部门应完成项目调研及项目论证工作,精准项目预算。提交预算时,需附初步的项目建设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需求调查、项目建设内容与建设意义、拟采购的设备清单或服务需求、拟采用的定标原则等。若项目预算超过当年度市县级单位货物、服务、工程类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需另附项目意向公告内容。

(二)未按本通知要求立项的项目,2024年国资处不予受理。以往年度已申报政府采购预算但尚未实施,2024年拟继续购置或实施的,需要重新申报政府采购预算。

(三)各系部、处室需要采购的计算机、打印机、投影仪、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空调等,应编报采购计划,学校执行批量集中采购,严禁各单位自行采购。配置设备时各单位各系部、处室应依照《安庆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试行)》进行自查,自查符合条件后报国有资产管理处进行复核,不得超员超标准配备。

(四)采购项目编制的内容和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法规制度及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五)采购计划须经项目申报部门、系部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国有资产管理处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审核,不符合规定者不予采购。

四、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于97日前报送项目具体实施方案(项目申报部门、系部应加强前期的市场调研和项目论证及采购需求相关工作,力求技术参数科学、全面、详细。货物类、服务类至少须有三个品牌或供应商满足要求,不得按照一个品牌的技术参数填写,更不得有针对某一供应商或排斥某一供应商的内容。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同时做好项目会审答辩准备。未按规定时间报送材料的将不予立项。

联 系 人:王焕庭

邮  箱:gzc@tctc.edu.cn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725

附件1:《通知》【宜财编〔2023434号】

附件2:《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

附件3:《进一步规范学校招标采购工作管理实施意见》

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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